林政办〔2020〕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林州市2019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8月26日
林州市2019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安财预〔2019〕99号)规定,结合林州市实际,制定《林州市2019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等意见,加快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实现增加生猪出栏量,做好稳产保供,促进我市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奖励资金原则
奖励资金使用原则:“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
三、支持范围
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同一年度内,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不得通过奖励资金重复支持。
四、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总资金681万元,主要用于:
1、新建的规模养殖场,支持良种引进等。每引进一头种猪补助20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2、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支持防疫等,按规模档次给予防疫物资奖补。
五、保障措施
1、加大项目宣传,提高场户养殖积极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奖励政策广泛宣传,一方面利用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另一方面要组织人员下村入户,宣传奖励资金政策,做到奖励资金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养殖户发展生猪的积极性。
2、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奖励资金兑现。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要制定严格分配、公示等制度,采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禁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挪作他用,保证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3、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资金使用过程中,严禁虚报、瞒报,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截留,套取,挪用资金,否则,要严格按照工作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