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上级下达2021年中央、省第二批及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44万元(安财预〔2020〕531号),按照《安阳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细则》,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191万元;
2.省级资金1717万元;
3.市级资金836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274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脱贫攻坚目标要求,经林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上级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分配;
二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积极衔接推挤乡村振兴产业的原则分配;
三是根据2021年脱贫户提高稳定增收原则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四、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 12317
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0372-6111017
市财政局 0372-6812409
附件:林州市2021年中央、省第二批及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ls